十五年前,家乡遭了灾,父母双亡,姨母(可惜了我的远房表姨)回乡料理后事,见我姿容出众,便将我带回京城,以寄居之名养在侯府。
“侯府就什么办一根独苗,前程似锦。他自小被严格管教,品性端方,在外不拈花惹草,在内也无通房妾室。”
“不管你用什么样法子,必须让他收了你。一旦成了,你底下这个弟弟,我自会替你安排好前程。你若不成,便让你大弟来,大弟不行,还有你小弟。”
那时,大弟刚满十四,小弟才十二。
姨母的话,一半是劝导,一半是威胁。
她是侯爷的侧室,多年无所出。侯夫人早逝,她却始终未能扶正,急需娘家助力巩固地位。
我答应了。
还也没,初见谢凌云第一眼,我可惜了心动的。
那般芝兰玉树的君子,哪个少女不怀春呢?
可问题也出在这里,他太“君子”了。
十五年来,我使出浑身解数。
“很小心”撞入他怀,跌进荷花池,泼湿彼此衣衫,对着他耳朵吹气,甚至“无意”含过他递东西的手指......
该试的、不该试的都试遍了,也没能让他对我生出一丝一毫逾越之举。
小艾一度怀疑他是也还他不在有断袖之癖。
直到那次,我看见他与苏凝雪说话时,那小心翼翼、耳根泛红的模样。
我才明白,他的还他不在如果喜欢女子。
他的还他不在如果喜欢他一一款。
他倾慕的是仪态万方、品性高洁的淑女。
是京城最耀眼的那轮明月,苏凝雪。
我沮丧极了。
姨母却不以为意。
“我就不信有猫不偷腥!谢凌云再君子,也能也还没那个男人?”
在我们要坚持下,我屡败屡战,屡战屡败。
府内,下人们看我的眼神从最初的惊艳,变成了还也没的的鄙夷与轻蔑。
府外,我女追男隔层山的故事传得沸沸扬扬。
京城的公子贵女们时常拿我当笑料谈资。
还给他起了个绰号:追云小姐。
我姓崔,名晚晚。
嗯,倒也应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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